银行工作人员怎么查别人的银行帐户信息?

2024-05-12

1. 银行工作人员怎么查别人的银行帐户信息?

普通的银行工作人员一般是没有权限查询客户的银行账户信息。
可以查询客户的银行账户信息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公安、法院等有权机关凭协助查询函等文件直接至银行柜面或者后台,此时银行工作人员是可以根据有权机关的人员要求对客户的信息及流水进行查询。
二是根据风险管控的要求,如果你的银行卡账户流水异常,被反洗钱监控为高风险客户,则你的账户会被反洗钱人员调查。
三是根据反诈骗要求,如果你的银行卡账号被人行或者公安认定为涉嫌电信诈骗或者赌博等,则你的账户会被银行专业排查人员进行排查。

银行工作人员怎么查别人的银行帐户信息?

2. 银行工作人员怎么查别人的银行帐户信息

银行工作人员不能查别人的银行帐户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 为维护储户的利益,凡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者必须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扣划储户的存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 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情况;储蓄机构不能提供原始帐册,只能提供复印件。对储蓄机构提供的存款情况,查询单位应保守秘密。 拓展资料: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银行结算办法》第十一条: 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的存款保密,维护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项目以外,其他部门和地方委托监督的事项,各银行不予受理,不代理任何单位查询、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前台柜员负责直接面向客户的柜面业务操作、查询、咨询等;后台柜员负责无需面向客户的联行、票据交换、内部账务等业务处理及对前台业务的复核、确认、授权等后续处理。独立为客户提供服务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前台柜员必须自我复核、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担风险;按规定必须经由专职复核人员进行滞后复核的,前台柜员与复核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相应职责,相互制约、共担风险。 综合柜员的主要职责: 1.领发、登记和保管储蓄所的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办理各柜员的领用、上交; 2.负责各柜员营业用现金的内部调剂和储蓄所现金的领用、上缴,并做好登记; 3.处理与管辖行会计部门的内部往来业务; 4.监督柜员办理储蓄挂失、查询、托收、冻结与没收等特殊业务,并办理储蓄所年度结息; 5.监督柜员工作班轧帐; 6.银行科技风险识别与控制 7.办理储蓄所结帐、对帐,编制凭证整理单和科目日结单;打印储蓄所流水帐,定期打印总帐、明细帐、存款科目分户日记帐、表外科目登记簿;备份数据及打印、装订、保管帐、表、簿等会计资料,负责将原始凭证、帐、表和备份盘交事后监督; 8.编制营业日、月、季、年度报表。 柜员的主要职责: 1.对外办理存取款、计息业务,包括输入电脑记帐、打印凭证、存折、存单,收付现金等; 2.办理营业用现金的领解、保管,登记柜员现金登记簿; 3.办理营业用存单、存折等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领用与保管,登记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登记簿; 4.掌管本柜台各种业务用章和个人名章; 5.办理柜台轧帐,打印轧帐单,清理、核对当班库存现金和结存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收检业务用章,在综合柜员的监督下,共同封箱,办理交接班手续,凭证等会计资料交综合柜员。

3. 银行人员能查到别人的个人信息吗

律师解析      银行人员没有权力私自查询他人的信息。      1、一般银行人员私下调取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随时进行投诉。      2、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私自查询个人信息,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工作或取证需要,经法院许可后,可以查询他人的银行信息。      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银行人员能查到别人的个人信息吗

4. 银行工作人员有没有权力查客户的信息资料

一般来说是没有的权力查看。但出现以下这两种情况才可以:第1.银行工作人员在得到客户允许的条件下。也就是说当你去办业务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是可以查到你的资料的,不然是不被允许的。第2.在法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下,才可以查看并提供客户资料。拓展资料:银行对于客户的资料是极其保密的,但是对于资料分为了几个级别,每个级别权限如下:1、客户姓名、联系方式等为最低级别,普通柜员无需授权即可查看。2、客户卡内余额、活期交易明细为隐私级别,任何人员单独时无法查看,如需查看,必须有另一名高级别人员授权才可查看,或者通过客户自己的密码也可以查看。3、客户身份证下所有的存单、卡、存折信息为普通级别,无需授权但是需要登记查看原因,一般柜员登记后就可以查看你名下都有几张卡。4、客户凭证资料,通俗点讲就是你卡什么时候办的,有没有挂失过等资料,此类资料是需要当班会计主管授权后才可以查到。总结:目前银行系统内控机制非常健全,除前台员工以外基本上没有人可以查询到你的资料,而所有涉及到风险的资料查看时都是需要双人授权的,所以你可以放心的存款了。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存款: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必须向银行提出县级和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存款日期、金额等情况;经银行县、市支行或市分行区办一级核对,指定所属储蓄所提供资料。查询单位不能迳自到储蓄所查阅帐册;对银行提供的存款情况,应保守秘密。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侦查、审理案件中,发现当事人存款与案件直接有关,要求停止支付存款时,必须向银行提出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正式通知,经银行县、市支行或市分行区办一级核对后,通知所属储蓄所办理暂停支付手续。停止支付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自动撤销。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应重新办理停止支付手续。如存款户在停止支付期间因生活必需而须要提取用款时,银行应及时主动与要求停止支付的单位联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处理。3、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罪犯储蓄存款时,银行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书办理。人民法院判处民事案件中有关储蓄存款的处理执行时应由当事人交出存款单(折),银行、储蓄所凭存款单(折)办理;如当事人拒不交出存款单(折),须强制执行时,由人民法院通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凭判决书或裁定书。由县、市支行或市分行区办一级核对后办理,当事人的原存款单(折)作废,将判决书或裁定书收入档案保存。4、查询、暂停支付华侨储蓄存款时,公安机关由地(市)以上的公安厅(局)、处依照上述规定手续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对案件有法定管辖权的法院、检察院依照上述规定手续办理。5、为了严密制度、手续,特制定有关查询、停止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几种文书格式,随文附发。使用这些法律文书时,应统一编号,妥慎保管。

5. 银行工作人员查别人的银行帐户信息

我有相关的经验经历,希望能对你产生帮助,以下是我的解答:  银行工作人员可以查别人的银行帐户信息。 1.银行员工有权限去查询用户信息,这可以说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比如“反洗钱”。有理由查,而且不会通知,这是正当的。  2.银行员工由于个人原因,私下查别人账户,不符合银行规定,一般属于公司级别的违规,涉及不到法律层面,顶多算是违纪。  3.国家有相关法律是,私自将别人的个人信息泄漏给他人,或者利用。这属于违法的,同样需要取证证明。                                                                  4.银行一线人员目前主要分为四类人员:柜员、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大堂经理。这四类人可以查询的权限是不一样的。我平时经常跑银行存取钱的,所以很想知道银行工作人员能查到别人的存款吗?                                                                                                         银行工作人员是看可以看到客服的所有银行存款的,但是是不可以看得。除非是公安机关介入并出示相关调查文件,或者比如法院带着文件来查账等情况可以查看客户的存款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客户的任何相关储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就属于侵犯了客户的个人隐私权,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这家银行。

银行工作人员查别人的银行帐户信息

6. 银行工作人员能查到客户是不是有工作单位

1、可以,在工行待发工资,月收入都能查到。
2、大多数员工都很有职业操守的,平时不能乱查与客户业务无关的信息,电脑系统都有实时监控,不可以向任何人泄露客户资料。
3、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私利查询储户个人信息是违规的。

7. 银行工作人员可以查的到别人的存款吗?

不可以的亲。
是不可以查询的。
如果是您本人的卡,您需要身份证查询。
如果不是本人,需要您和查卡的身份证,才可以。
只有姓名是查不了的,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也不符合谨慎操作原则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摘要】
银行工作人员凭姓名可以查别人的存款嘛【提问】
不可以的亲。
是不可以查询的。
如果是您本人的卡,您需要身份证查询。
如果不是本人,需要您和查卡的身份证,才可以。
只有姓名是查不了的,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也不符合谨慎操作原则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回答】
银行里的柜员知道我的姓名,她可用我的姓名查的到我的存款嘛【提问】
还需要你的身份证号码才可以。【回答】
但是她知道我的真名【提问】
查你的银行卡余额,需要知道你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才可以【回答】
银行系统才能进去【回答】
你的意思知道我的名字也不行,必须要有我身份证嘛【提问】
是的【回答】
哦,我还以为她们内部知道我的姓名可以查到我的存款【提问】
不可以的,亲。而且柜台人员不可以随便查询客户信息。【回答】
比如说她们查看的到嘛【提问】
你办理业务的时候。他们可以看到信息。【回答】
银行余额【回答】
不办业务她们是看不到的,私自看不到嘛【提问】
看不到。【回答】

银行工作人员可以查的到别人的存款吗?

8. 银行工作人员能查到别人的存款吗

 银行工作人员不能查到别人的存款。只有当公安机关介内入并出示相关调查文件容的情况之下才有可能查看用户名下存款,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客户的任何相关储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到侵害公民隐私权的可以比照侵害公民名誉权追究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
    
  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  存款是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之一,没有存款就没有贷款,也就没有银行。从产生时间来看,存款早于银行。中国在唐代就出现了专门收受和保管钱财的柜坊,存户可凭类似支票的“贴”或其他信物支钱。中世纪在欧洲出现的钱币兑换商也接受顾客存钱,属钱财保管性质,不支付利息,是外国银行存款业务的萌芽。随着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出现,银行的存款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