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哪个会计科目

2024-05-09

1. 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如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以上是针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适用。  具体来说,如果为非关联方的,作为营业外收入;如果是股东豁免的债务,仍然作为资本公积。 因为如果是股东豁免债务(最典型的例子是全资子公司),虽然股东不再提出债权要求权,但股东具有剩余净资产的要求权,所以实质上并未放弃与该款项相应的权益,只是改变了请求权的法律形式。所以,一般认为,股东放弃债权,被投资企业应当作为股东的注资处理,从负债类科目转入资本公积。

如果是非关联方的欠款无须支付,对此要非常谨慎,一般除非对方明确表示放弃债权,或者对方已经注销工商登记且无其他单位或个人承继其权利,不能仅仅以对方长期未催讨为由将负债转销,否则低估负债是不稳健的。

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哪个会计科目

2.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哪个科目,依据是什么


3.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哪个科目,依据是什么

计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所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确实无法支付的而按规定程序净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其核算:
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
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哪个科目,依据是什么

4. 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如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以上是针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适用。

 

具体来说,如果为非关联方的,作为营业外收入;如果是股东豁免的债务,仍然作为资本公积。

 
因为如果是股东豁免债务(最典型的例子是全资子公司),虽然股东不再提出债权要求权,但股东具有剩余净资产的要求权,所以实质上并未放弃与该款项相应的权益,只是改变了请求权的法律形式。所以,一般认为,股东放弃债权,被投资企业应当作为股东的注资处理,从负债类科目转入资本公积。
如果是非关联方的欠款无须支付,对此要非常谨慎,一般除非对方明确表示放弃债权,或者对方已经注销工商登记且无其他单位或个人承继其权利,不能仅仅以对方长期未催讨为由将负债转销,否则低估负债是不稳健的。

5. 会计分录应付账款无法支付应用什么科目

应付账款处理
 
 
账款(1)存储货物,应当无偿
 
 
由:材料采购
 
 
者:盈缴纳税金 - 增值税(VAT)的
 
贷:应付帐款
 
 
(2)接受无偿的劳动力供给模型
 
 
借:生产成本
  BR>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帐款
 
 
(3)付款时,
,照片: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4),以帮助满足
酒店与商业汇票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注:
 
 
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
 
 
核算的总价值的方法,账目没有总的折扣支付入账,实现现金贷款贴息:财务费用。处理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企业会计制度:应付帐款企业应转出,或不支付应付账款会计处理时,直接转移到营业外收入如下:
 
 
借:应交税金
 
 
贷: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应付账款无法支付应用什么科目

6.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转入()科目

【答案】A营业外收入 
【解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6301 营业外收入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7.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有哪些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企业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在实务操作中,如何判断应付款项属于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因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不论从企业角度还是监督管理角度,都难以操作,而且存在较大争议。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部分应付款项未予支付而长期挂账的问题,涉及的业务时间长、关联关系复杂,因业务、财务等管理人员变化,挂账原因、资金来源、债权人状态等难以追查清晰,如何判断不同种类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属于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对于企业财务人员以及涉税监督检查人员,都是一项复杂、困难、难以理清的工作。企业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方式多种多样,原因五花八门,有收入挂账形成,有债权人主张债权的凭据不存在、债权人解散、债权人遗忘等原因,有因质量瑕疵问题而扣留的质保金,有代收未付沉寂的,有应交未交的历史遗留款项,等等,有的甚至会成为企业收入调节的蓄水池。从企业角度,对于沉寂或暂时无债权人追索的应付款项,采取长期挂账是最优选择,从监督角度,要企业举证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对应债权人状况、债权人追索记录、或需要支付理由,不符合监督举证原则要求,而且企业无法提供或不提供应付款项的债权人当前状况,也无充分依据判断为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
 涉及长期挂账如何确认无法支付的问题,税法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的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此类推,当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符合上述六种情况的相关证明时,即可推断为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可列入营业外收入。但这对企业来说,参照资产损失扣除的规定确认无法应付款项,缺乏收集债权人状况转作收入的内在动力,而且转作收入的风险相比不转收入的风险要大的多,长期挂账不予处理成为一种常态。
 有鉴于此,应明确企业长期挂账应付款项转作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标准。有些地方税务机关针对长期挂账的问题已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可以借鉴参考。比如,可规定企业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若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与债权人尚有业务往来,债权人存在债权主张,可以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已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在支付年度允许税前扣除。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有哪些

8. 应付未付的账款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1、应付未付的款项记到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2、根据你补充的问题我在说几句:根据税法的规定,因债权人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要构成企业的其他收入,即指因债权人解散、撤销、终止等造成的无法支付的款项,构成企业的课税所得额:
发生时:
借:应付帐款等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结转本年利润: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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