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业务中的境内个人包括

2024-05-14

1. 外汇业务中的境内个人包括

外汇业务中的境内个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境外个人是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中国有明确法律规定大陆不得设立公司进行组织公民炒汇的活动,虽然国内还没有完全开放外汇保证金业务,但是国家目前是不干涉公民的海外投资的。目前主流的外汇投资服务平台,基本都来自于国外。只要是受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的正规平台都是合法的,比如受澳大利亚监管、美国监管、英国监管等。因为政府不干预公民的个人投资,而且交易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国内。目前中国投资者投资外汇市场的渠道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做国内银行开设的外汇实盘,另一种是通过国外交易商在国内的代理机构直接在国外开户,做外汇保证金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二)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三)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四)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外汇业务中的境内个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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