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怎样办理的

2024-05-16

1.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怎样办理的

法律分析: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1、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3、公示7日;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怎样办理的

2.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
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
3、公示7日;
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
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人群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
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
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
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
(一)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在今年内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对工作进展的调度和督促检查。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今年下半年有关部门将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3. 失地农民怎样办养老保险?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热点问题,对于各地出台的失地养老保险政策,许多农民存在疑问,以下是该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解读。
一、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二、以往的被征地农民如何参保?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三、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什么原则
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被征地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七、如何办理个人账户退还手续?
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失地农民怎样办养老保险?

4.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办理程序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向外省市转移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证明;
(二)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额转出或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

扩展资料:
世界各地不同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分类如下:
1、储金型养老保险。储金型养老保险制度在一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国家为代表,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实行完全积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或“公积金”账户。
2、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
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3、传统型养老保险。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因此也可称为“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
4、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
5、混合型养老保险。原来实行福利型养老保险的国家,如今大多已经或正在向一种混合型制度转轨。
即福利型养老保险与“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同时并存,共同构成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
英国与加拿大就是这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5. 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由于各地失地 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 缴费额度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的失 地农民的缴费标准 :

1、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

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

2、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承包土地数量为依据,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

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家庭人口为若干人的,按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人口计算政府承担费用。

3、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4、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6.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法律分析:已到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第一档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9240——27720元,财政给予3960——11880元的补助,每月可领取220元的养老金。第二档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11544——34632元,财政给予4056——12168元的补助,每月可领取260元。第三档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13860——41580元,财政给予4140——12420元的补助,每月可领取300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 农民失地养老保险可以补办吗?

农民失地养老保险可以补办。
失地农民参加的社保缴费年限同样不能少于15年。到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
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对象限于被征地时男16至59周岁、女16至54周岁的人员。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被征地后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被征地时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未参保人员,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身份确认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
2、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被征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
更多相关内容:http://www.gov.cn/zwgk/2014-02/26/content_2621907.htm

农民失地养老保险可以补办吗?

8. 农民失地养老保险政策

法律分析:可以拥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不能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六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收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