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项应计入GDP当中?

2024-05-14

1. 下列哪项应计入GDP当中?


下列哪项应计入GDP当中?

2. 下列项目是否计入GDP,为什么?

解答:(1)政府转移支付不计入GDP,因为政府转移支付只是简单地通过税收(包括社会保险税)把收入从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或另一个组织手中,并没有相应的货物或劳务的交换发生。例如,政府给残疾人发放救济金,并不是因为残疾人创造了收入;相反,是因为他丧失了创造收入的能力从而失去了生活来源才给予其救济的。 
(2)购买用过的卡车不计入GDP,因为卡车生产时已经计入GDP了,当然买卖这辆卡车的交易手续费是计入GDP的。 
(3)买卖股票的价值不计入GDP,例如我买卖了一万元某股票,这仅是财产权的转移,并不是价值的生产。 
(4)购买一块地产也只是财产权的转移,因而也不计入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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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看待由于居民直接购买、用来在家制作面包的面粉?它的价值是否应该计入GDP

居民购买商品当然算的。
因为GDP包含的项目就有消费项目:家庭购买的产品和服务

如何看待由于居民直接购买、用来在家制作面包的面粉?它的价值是否应该计入GDP

4. 哪些项目计入GDP?

GDP包含的项目: 

1、消费:家庭购买的产品和服务,比如家庭购买私家车等; 

2、投资:企业固定投资、住房固定投资、存货投资。比如企业投入机器设备,家庭购买住房等;

3、政府购买:政府的购买性支出,比如国防的支出等; 

4、净出口:即出口减进口的差额。
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

扩展资料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用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计算的结果分别称为生产法GDP、收入法GDP或分配法GDP、支出法GDP。
按三种方法计算的GDP反映的是同一经济总体在同一时期的生产活动成果,因此,从理论上讲,三种计算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受资料来源、口径范围、计算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这三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往往存在差异即存在统计误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内生产总值

5. 下列项目是否计入GDP?为什么?

解答:(1)政府转移支付不计入GDP,因为政府转移支付只是简单地通过税收(包括社会保险税)把收入从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或另一个组织手中,并没有相应的货物或劳务的交换发生。例如,政府给残疾人发放救济金,并不是因为残疾人创造了收入;相反,是因为他丧失了创造收入的能力从而失去了生活来源才给予其救济的。 
(2)购买用过的卡车不计入GDP,因为卡车生产时已经计入GDP了,当然买卖这辆卡车的交易手续费是计入GDP的。 
(3)买卖股票的价值不计入GDP,例如我买卖了一万元某股票,这仅是财产权的转移,并不是价值的生产。 
(4)购买一块地产也只是财产权的转移,因而也不计入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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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是否计入GDP?为什么?

6. 下列收入应当计入GDP的有

答案B、C是正确的。D问题中“诺言”是什么意思?不确定,无法判定。
面粉是否属于最终产品, 要视用户而定。若买主是一个家庭,他直接用来消费,那么它就是最终产品,就应该计入GDP;如果买主是饭馆、包子铺、面包店、酒店等等,那它就不是最终产品,就不能计入GDP。

7. 下列项目从定义看是否应计入GDP①政府给予企业的生产补贴②个人购买一辆二手车③购买股票④购买一套新

GDP只有当期的生产的商品或是服务才能纳入,新住宅应该是当期的,购买新住宅计入GDP。如果个人购买二手车过程中相关的二手车商,有购车贷款等商家服务,买卖股票时经纪业务服务等这些服务产生GDP,个人买车和买股票不计入GDP.

下列项目从定义看是否应计入GDP①政府给予企业的生产补贴②个人购买一辆二手车③购买股票④购买一套新

8. 在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时,下列哪些项目应该计入,哪些项目不应该计入,为什么?

一、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三个部分。
运用这种方法进行计算时,各生产部门要把使用的中间产品的产值扣除,只计算所增加的价值。商业和服务等部门也按增值法计算。卫生、教育、行政、家庭服务等部门无法计算其增值,就按工资收入来计算其服务的价值。
按生产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可以分为下列部门:农林渔业、矿业、建筑业、制造业、运输业、邮电和公用事业、电、煤气、自来水业;批发、零售商业;金融、保险、不动产;服务业;政府服务和政府企业。把以上部门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加总,再与国外要素净收入相加,考虑统计误差项,就可以得到用生产法计算的GDP了。
从理论上说,按支出法、收入法与生产法计算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但实际核算中常有误差,因而要加上一个统计误差项来进行调整,使其达到一致。实际统计中,一般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支出法为基本方法,即以支出法所计算出的国内生产总值为标准。
在中国的统计实践中,生产法计算GDP分为四项:
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二收入法

收入法核算GDP,就是从收入的角度,把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到的各种收入相加来计算的GDP,即把劳动所得到的工资、土地所有者得到的地租、资本所得到的利息以及企业家才能得到的利润相加来计算GDP。这种方法又叫要素支付法、要素成本法。
在没有政府的简单经济中,企业的增加值即其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就等于要素收入加上折旧,但当政府介入后,政府往往征收间接税,这时的GDP还应包括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间接税是对产品销售征收的税,它包括货物税、周转税。这种税收名义上是对企业征收,但企业可以把它打入生产成本之中,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故也应视为成本。同样,还有企业转移支付(即企业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和消费者呆帐),它也不是生产要素创造的收入,但要通过产品价格转移给消费者,故也应看作成本。
资本折旧也应计入GDP。因为它虽不是要素收入,但包括在应回收的投资成本中。
还有,非公司企业主收入也应计入GDP中。非公司企业主收入,是指医生、律师、小店铺主、农民等的收入。他们使用自己的资金,自我雇用,其工资、利息、租金很难象公司的帐目那样,分成其自己经营应得的工资、自有资金的利息、自有房子的租金等,其工资、利息、利润、租金常混在一起作为非公司企业主收入。
这样,按收入法计算的公式就是:
GDP =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
也可看成是GDP=生产要素的收入+非生产要素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