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2024-04-27

1. 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公司交社保更划算:1、公司交的社保,对比个人交社保会多交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2、公司缴纳养老保险20%,自己缴纳为8%;3、如果自己交社保,没有交够年限,退休后要续交,公司会继续帮你缴纳。

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2.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为什么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1、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
按照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统筹基金部分现收现付,实现互助共济和代际供养;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完全积累,实现存钱防老和自我供养。
如果统筹账户继续占用个人账户基金,势必持续存在“空账”运行,部分积累制便成了现收现付制,不但违背了改革的初衷,也弱化了个人账户的养老功能,存在较大的“空账”风险。
2、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存钱防老”和化解经济波动风险的需要。
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财力还不够强大,由于计划生育等原因老龄化问题也比较严峻,因经济波动而影响养老金支付的压力较大,
光靠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制度进行养老将面临较大风险,应当未雨绸缪,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形成个人缴费的完全积累。
3、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需要。
通过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适度地运营增值,有利于提升养老保险制度的抗风险能力。如果一直是“统账不分”的空账态势,容易弱化保障功能,不利于形成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4、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具有经济可行性。
只要各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再适当动用现有的结余基金,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财力上不成问题。


扩展资料:
养老金并轨改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本次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2、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 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3、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养老金并轨改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个人缴8%

3. 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即:人们常讲的“五险一金”。他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收取的费用都是按您的税前工资,结合当地社会平均消费水平来收取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如果您没有单位,那么养老部分28%和医疗部分12%+3元的费用由自己支付,金融、电信、通讯、石油等行业按此标准的300%收取,其养老时的领取金额和别人一样。)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哪些待遇: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注意: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参加失业保险将能享受待遇: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哪些待遇: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4、身份证复印件;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参加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是“至少交15年、必须交到60岁”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写的有点多,希望您能弄明白,对您有帮助。

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4. 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社会养老基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保险金,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纳的保险金;2、企业缴纳的部分进入统筹基金池,作为社保机构日常发放基础养老金的来源,并对余额进行保值增值操作,以获得持续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随着该制度在中国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5.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为便于执行和统一管理,有利于职工合理流动,避免地区间因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同造成待遇水平的差异,各地可参照《河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附后)执行。各试点市按照本方案和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省劳动厅批准后实施。
一、非全日制工应该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二、养老金能领取多少
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保补缴15年多少钱?
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具体补缴标准和月养老金水平见右表)。
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上补缴纳入人员由省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
费用筹集
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原单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备补助条件的,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纳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各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养老金领取
基本养老金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
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全省实行本人原始档案与居民身份证相结合的办法。原始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认定是否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为重点,原则上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本人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县(市、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方可认定。
补缴纳入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补缴纳入人员建立个人缴费账户。其基本养老金首先从个人缴费账户中支付,支付完毕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按原标准支付。
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人员,个人缴费账户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其遗属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原已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或继续享受,或按本实施意见补缴后享受基本养老金,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养老金不得同时享受。
补缴纳入人员一次性补缴后,不认定连续工龄和参加工作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6.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为什么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1、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
按照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统筹基金部分现收现付,实现互助共济和代际供养;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完全积累,实现存钱防老和自我供养。
如果统筹账户继续占用个人账户基金,势必持续存在“空账”运行,部分积累制便成了现收现付制,不但违背了改革的初衷,也弱化了个人账户的养老功能,存在较大的“空账”风险。
2、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存钱防老”和化解经济波动风险的需要。
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财力还不够强大,由于计划生育等原因老龄化问题也比较严峻,因经济波动而影响养老金支付的压力较大,
光靠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制度进行养老将面临较大风险,应当未雨绸缪,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形成个人缴费的完全积累。
3、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需要。
通过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适度地运营增值,有利于提升养老保险制度的抗风险能力。如果一直是“统账不分”的空账态势,容易弱化保障功能,不利于形成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4、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具有经济可行性。
只要各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再适当动用现有的结余基金,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财力上不成问题。


扩展资料:
养老金并轨改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本次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2、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3、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养老金并轨改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缴8%

7. 什么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请详细说明下

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现在我们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由职工个人,单位,国家共同承担,职工个人退休费里面构成,是由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统筹资金构成的,资金不足时,国家兜底。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什么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请详细说明下

8.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有哪些方面的优点

  该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随着该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险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