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2024-04-28

1. 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董事长必须是董事。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也就是说,董事长的选举方式可以不一样,但是他必须是董事会的成员。
一、临时股东大会流程是什么样的
1、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
2、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换言之,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是遵循“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这一顺序的,如果未能按照这一顺序,则属于程序违法,所作出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可以被法院撤销;
3、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一手包办。
2、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
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与主持。
4、监事(会)不召集与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与主持。

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2. 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董事长必须是董事。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也就是说,董事长的选举方式可以不一样,但是他必须是董事会的成员。
一、董事长职责范围
主持董事会的工作,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作出决议。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算、投资及日常经营工作的重大事项;
(2)审核公司机构调整和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核、审批;
(3)检查董事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议公司总经理和其它高层人员的聘用、升级、薪酬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根据总经理的提议,审核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聘任、薪酬和解聘;
(6)审核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7)对公司总经理和高层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控;
(8)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它重要报表,按规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支出和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9)签署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投资合同书及其它重大合同书、报表与重要文件、资料;
(10)签署批准公司招、解聘中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11)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和监控;
(12)行使法定代表职权。

3. 总经理总裁可以兼任董事长吗

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总经理需要对董事会负责。只要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的,董事长经董事会任命,可以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建筑设计企业需要办理什么资质?
建筑企业的法人代表需要特殊的资格;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下设总经理〈董事长聘任〉。如此,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才可能通过。出任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人,于企业拟任职务为'经理',据建设部颁发〈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各等级企业经理任职均有专业资历要求,如—级企业,据第一条、2项规定:'企业经理具有十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资历'。
二、执行董事与执行监事有什么区别吗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公司法》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监事和执行董事具有如下区别: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3、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董事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总裁可以兼任董事长吗

4. 有限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总经理

没有明确规定的。但董事长一般不可兼任总经理。但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的执行董事,可兼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 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吗

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总经理需要对董事会负责。只要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的,董事长经董事会任命,可以担任公司的总经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吗

6. 上市公司总经理可否由母公司副总兼任

可以兼任分的负责人,但不能兼任其他与本有竞争关系的的总经理(即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摘要】
上市公司总经理可否由母公司副总兼任【提问】
可以兼任分的负责人,但不能兼任其他与本有竞争关系的的总经理(即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回答】
其实最好不要,会有很多麻烦。【回答】
但是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话,还是可以的。上市公司的副总可以兼任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的总经理,因为控股的子公司的总经理往往是由总公司直接任命的,所以副总也是完全可以兼任的【回答】
利:可以锻炼自己,更好的管理公司的员工,董事和经理的岗位分工、权责体系不同。董事长负责决策,总经理负责执行,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决策和执行两者之间属于强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弊端:容易被发审委关注,引起其他的问题!向下兼职是可以的即上市公司的高管担任子公司的高管是没问题的向上兼职就有一些问题也就是说尽量不要担任上市公司的母公司的高管。【回答】
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回答】
最好不要兼职,容易被发审委关注啊!引起其他的问题!【回答】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回答】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回答】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回答】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回答】
希望能帮助到您😊【回答】

7. 有限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总经理

没有明确规定的。但董事长一般不可兼任总经理。但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的执行董事,可兼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总经理

8. 公司董事长能不能兼任总经理

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总经理需要对董事会负责。只要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的,董事长经董事会任命,可以担任公司的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