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分录

2024-04-29

1.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分录

2.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做账,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企业以发生费用 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长期资产(如购买固定资产) 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扩展资料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其主要账务处理包括:
(1)接受的政府补助,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或者“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
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政府补助,如果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者部分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例如因无法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或者全部政府补助款退还给政府补助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2)如果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则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贷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3)期末,将“政府补助收入”科目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府补助收入

3. 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如下: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4. 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做账,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企业以发生费用 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长期资产(如购买固定资产) 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扩展资料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其主要账务处理包括:
(1)接受的政府补助,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或者“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
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政府补助,如果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者部分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例如因无法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或者全部政府补助款退还给政府补助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2)如果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则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贷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3)期末,将“政府补助收入”科目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府补助收入

5. 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收到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的用途置于不同的科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补助用于补贴商品销售额,则政府补助视同销售,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政府补助用于资产、建筑,资产建成后随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摊确认:
(1)收到政府补助时,先放于递延收益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每年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折旧(摊销)年限每年确认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将其放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能够当期一次性确认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扩展资料
2017年5月,财政部下发财会[2017]15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准则明确规定了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本准则的重点条款,可以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补助的范围
修订准则对政府补助的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表述,以便明确区分政府补助和收入。
2、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对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机构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机构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则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3)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参考资料:财会〔2017〕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6. 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分录?

1、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企业以发生费用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长期资产(如购买固定资产)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而且,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视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是否设置了限制,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

扩展资料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其主要账务处理包括:
(1)接受的政府补助,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或者“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
(2)如果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则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贷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3)期末,将“政府补助收入”科目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补助收入

7. 收到的政府财政补贴 会计处理

没必要结转一部分成本的,因为既然有补贴,税务上面是知道会出现亏损的,既然知道,结转一部分无疑是多做的,因为你的补贴收入回来是需要入账的,所得税是优惠不是免交,到时候你们可以计入 营业外收入增加收入就行,算来算去你的成本就是6万,再说,现在就是交所得税也是预缴,还有汇算清缴可以调整,没有必要过多的考虑现在交税的问题。

收到的政府财政补贴 会计处理

8. 请问公司收到国家的补贴资金,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实质上该笔钱可以作为政府补助处理。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账务处理:
1、该笔补贴用于与资产相关,则计入递延收益项目,按照资产使用年限每年对其进行确认: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每年按照使用年限进行确认(例如收到50000元,补贴的资产对应使用10年,则):
借:递延收益 5000
贷:其他收益 5000
注:其他收益为2018年利润表新增项目。
2、该笔补贴与收益相关,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先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分录与1相同)
3、该笔补贴与收益相关,但若与日常活动无关,则计入营业外收入,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4、若政府作为销售商品的价款补贴,则视同销售,收到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扩展资料
2017年5月10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此次修订。
此次修订增加了”其他收益“科目。
其他收益:“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参考资料
政府补助-百度百科
财会[2017]15号-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