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2024-04-27

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 但不能被打败。
  年少时,读《老人与海》是因为这是诸多厚厚的世界文学名著中我能有信心读完的一本。书未及读完, 主人公桑提亚哥的形象就镌刻在我的头脑里。一个老人在海上拼斗了两天两夜, 最后仅仅赢得一具空空的鱼骨架。当时的我,只是从心里觉得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成长的道路上,每一次翻阅《老人与海》,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但那句老人所说的“人生来不是为了被打败的, 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却永远告诉我: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生活的折磨,但内在的意识神圣不可动摇。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古巴老渔夫的冒险。他驾着他的小船独自一人出海,历经磨难抓住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但却在返航的途中遭遇鲨鱼,两天两夜的苦难后, 精疲力竭的老人带回了他的战利品—— 一付巨大的鱼骨架。

  它讲的既不是青年人理想的幻灭,也不是对社会有责任感或持肯定态度的青年在政治上的理想,也不是在一个混乱的世界上青年人所特有的爱,也不是青年人所受的挫折和极端痛苦,也不是不太年轻的人怀念自己青春岁月的故事,而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斗士”的故事。奇怪的是这样一篇短小的故事,一个“糟老头”数次失败的故事却能给我这样一个年轻人带来力量,教会我如何在现实世界生存与奋斗。

  因为现实世界的人生中也有如那片广阔的大海,就算出航那天阳光明媚,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接下来会遇到什么?风暴?不可战胜的大鱼?贪得无厌的鲨鱼?你完全可能也像桑提亚哥一样,在痛苦和磨难后终于有所收获,却又在一瞬间一切成功烟消云散。年轻的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一切的起伏,快乐和悲伤。只要读一读《老人与海》,他的意志力量已经代替了肌体的力量,他的谦逊和真正的高傲所产生的智慧,已经代替了厌世主义和浪漫的自我牺牲所产生的傲慢。从《老人与海》中我们发现,谦逊和真正的高傲只能是人类灵魂锻造场里锻造出来的,只有当一个人既不需要,也不去利用外在力量——不论是对现实的肯定,还是否定时产生的,还是怀乡情绪带来的——来支撑自己的时候,他才能获得自身的人格力量。而老渔夫桑提亚哥只在他那只小渔船上,凭借着忍受痛苦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凭借着捕获那条巨大的马林鱼——几经失败,最后战胜对手——的欲望,获得了他的人格力量。

  所以读过《老人与海》以后,这个老人似乎永远陪伴在你人生的左右。他“除了眼睛以外,哪儿都老了”他的那双眼睛还是海一样的蓝,那样令人兴奋,那样的不可战胜。甚至他那干枯、布满老人斑的身体上的伤痕,都具有崇高伟岸的坚毅品格,“那些伤痕就像没有了鱼的旱海里的腐朽物那样陈旧古老”桑提亚哥身上显示出的光辉是一种威严,虽然由于时间的过去和最后必然一死的结局而有所减弱,但还是令人敬畏。他的双肩变形了,虽然年迈但仍然很有力量,他那布满皱纹的饱经风霜的颈项,仍然是那样的结实,因为皮肤里面的那种精神气质始终刚劲和昂扬。有这样坚强的老人陪在你奋斗的路上,你怎么不会全身充满力量呢。

  《老人与海》就是我的《圣经》,我可以在里面找到所有困惑的答案。

  ——如果我的对手和我不相上下,年青的我爆发的热情不足维持我们的较量,我会想到老人说的话,“鱼啊!我跟你奉陪到死,依我看,你也要跟我奉陪到死!”“我爱你,鱼,非常尊敬你,不过无论如何要把你杀死。”***不够了,我应该还有毅力。

  ——如果我遇到了挫折,我开始痛恨自己的人生,我就翻翻那一页,老人如何称呼海洋。不少年青的渔夫管海洋叫el mar,这是表示男性的说法,他们提起大海时,拿他当一个竞争者或一个去处,甚至当成一个敌人。可老人总拿海洋当女性。他热爱大海,甘愿忍受她所带来的苦难与残酷,正如一个人甘愿忍受他所心爱的女人在感情上的变化无常一样。我开始由痛恨到喜爱我的人生,尽管我会摔跤,甚至碰得头破血流,但这是我的人生,这些是无价的财富,它值得我去爱。

  ——那么多年青时的困惑都能在这个老人的故事里找到答案。

  当然,还有永远人生“硬汉”宣言:人生来不是为了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在这个竞争越来越惨烈的社会里,我从《老人与海》中找到了人生的意义。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一种精神,敢于承受痛苦、蔑视失败、战胜了自己,你才是最大的赢家。(开头结尾你自己改啊!)
请采纳。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一个人)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 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混血豺王》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故事大王沈石溪的著作之一。白眉儿是这里面的主人公,他身上所具备的精神,感情上的重情重义、知恩图报,坚持不懈,是有些人类根本无法做到的。

 《混血豺王》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嘎的公猎狗,和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生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儿。白眉儿出生不久,就成了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白眉儿在豺群中受尽白眼、鄙夷、欺辱,在苦难的煎熬中一天天长大。
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排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它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他快被前豺王杀死的时候,不惜咬断自己的腿,掩盖白眉儿身上的气味,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它偷偷放跑了兔嘴。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的眼睛  ,由于老黑狗的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  。但,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用自己的力量打退了狼群 ,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痛苦  ,经历了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经历了朋友的背叛……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瓦尔登湖》。
  最初读《瓦尔登湖》是在高中的时候,记得那时候根本没有那么大的耐心细读这种写在大自然中生活的琐事,还比荒野求生许多无聊的书,能读完完全是因为个人有读了就得读完一整本的强迫症才勉强读完。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经历的增多,现在的我越来越能理解这部作品,并越来越喜欢它。

  《瓦尔登湖》作者亨利·戴维·梭罗,毕业于哈佛大学,为美国作家、哲学家,超验主义代表人物,一位自然主义者。1845年,前往瓦尔登湖畔隐居两年,体验原始的简朴自然生活,并以此为题材创作了长篇散文《瓦尔登湖》。

  《瓦尔登湖》共十八篇,记录了作者两年多在瓦尔登湖湖畔隐居的时光,详细描写了作者对人与自然、人性之间的思考。书中他一个人动手造房、种土豆,与瓦尔登湖、青松绿柏、各种小生物为伴,偶尔接待访客、钓鱼,一天中的大多数时间都在一个人思考。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天马行空,享受窒息的孤独。
在梭罗看来,大多数人都只是花费时间获取衣、食、住、行,而非精神慰藉,因而并没有真正的生活。这说的不正是我们?把大把时间都用在了获取物质上,为了活而活,为了生而生。

  作者歌颂大自然的伟大与庄重。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作者笔下的每一个物体,都被赋予了生命的脉搏。他热烈的爱着自然,用孩子般的想象遨游并描绘着自然。他相信:人类唯有在大自然中才能保有自己的纯美天性。

从书中,我领悟到了“人可以活得很简单,很从容,不必为了那物质财富而丧失了人是万物之灵的崇高地位”的道理,这也是我喜欢《瓦尔登湖》的原因。尽管我们生活在一个快生活的环境中,不能像梭罗那样渡一人隐居体味山林生活,但我们的内心可以拥有一泓清澈的瓦尔登湖,时刻都能让心灵得到淘涤。

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

My favourite book
My favourite book is 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This book was written by a famous American writer Mark Twain.I love this book,because the characters of the book are very lovely and clever.Tom was a very naughty boy and always played tricks with his aunt Polly.Becky was a lovely girl who was always behaving bold.They revolted against the school and their society.They ran away and began their own adventure.I love this book.It has wonderful plots and the words are easy to understand,too.You would like it!
我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书中的人物都非常可爱和聪明.汤姆是一个顽皮的男孩总是捉弄他的姨妈波莉.贝基是一个可爱的女孩,总是很大胆.他们反抗学校和他们的社会.他们跑了,开始了自己的冒险.我喜欢这本书.它有精彩的情节和语言是很容易理解的,你会喜欢它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

6.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爱看动画漫画之类的。上了学之后就爱上了科学天文方面的书籍。妈妈给我买了好多这方面的图书和画报,在学校我自己也订了《快乐科学》、《天天爱学习》和《快乐百科》。直到现在上五年级了,我一期都没落下。
  
   其中我最最喜爱的是《快乐科学》这本书。我每天除了上学就是看这些书,放了学回到家顾不上洗手,也不写作业。就是如痴如醉的看书。因为这事我没少挨爸爸妈妈得打骂,可是都没办法阻挡我。每天在爸妈的逼迫下勉强写完作业,就又抱着书看起来,有时连饭都不吃。妈妈说我中邪了。可是没办法,我就是喜欢。因为我从这些书本里学到了好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也了解了好多科学中的奥秘。
  
   比如,秋天的叶子为什么会黄?因为大多植物的叶子是绿色的,它里面有好多叶绿素的缘故,但是叶绿素有个弱点,它特别怕冷。到了秋天,天气越来越冷叶片里的叶绿素就会减少,而叶片里的黄色素和胡萝卜素不怕冷它们都是黄色的,也不会消失掉,因此秋天到的`时候叶子就变黄了。还有,为什么人饥饿时肚子会叫?那是因为人在饥饿的时候胃是空的,里面只有液体和气体,胃在蠕动时吧气体和液体挤来挤去的,你就会听见咕咕地叫了……还有原子核的危害与用途,风暴的形成……人身体的奥秘,大自然的奥秘……每当爸爸妈妈不叫我看这些书的时候,我就给他们讲我所学到的。他们见我真的学了那么多科学知识也替我高兴。我在这些书中得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也学到了好多知识。学科学,爱科学。我爱《快乐科学》。

7.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大家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爱读《白浪鸽》这本书。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白浪的鸽子和一只名叫紫点的鸽子。两个小东西的名字是由它们的第二个主人龚常藏起的。白浪这个名字是因为它浑身雪白,只有在尾巴上有几颗蓝色点点,在空中飞翔,就像一朵白浪花。起紫点这个名字是因为它头顶上长了一小撮紫毛。
这本书是我整天不离手的一本书。每次睡不着时,我都要拿来看一看,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有一次吃饭,我一边看书一边盛汤的时候竟然把书当成碗了。多亏妈妈及时提醒,这本书才免遭厄运。
跟你说我跟它可有缘了。它可是我无意中淘来的宝贝。有一次开学,老师让我们每人为图书角捐一本书,于是我就和妈妈到书店找。要不是老师说不能选太薄的书,我也不会去经典阅读区找呢。我一眼瞟过去,就属它最显眼。我拿来翻了翻感觉挺有看头。读过后让我也很想有只鸽子。我舍不得捐到图书角,怕大家弄坏了它。于是我又从新选了一本书捐到图书角。把这本《白浪鸽》留在了自己身边。从此我和它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整天呆在一起。它生动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入迷。在我伤心的时候我会看看它,因为它可以帮我忘记忧愁。生气的时候我会看看它,因为它可以为我灭火。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读书可以使你忘记烦恼,让你充满欢乐。读书时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读了很多书,进入了很多不同的世界,就像在旅游一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家里并不富裕,我不像有钱人家的小孩,穿得漂漂亮亮,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而我家只有七八本的课外书,想要多几本书,也没有钱买。因此,我特别珍惜这些书,每天都当宝贝似的好好保存着。

  在这些书中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就是我10岁那天,妈妈用她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给我买的。当时,妈妈送给我的时候,我拿着还以为妈妈要我把书递给爸爸,当我拿着的一瞬间,突然,我看到了我的名字,我拿着仔仔细细看一遍,原来这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一天我不知有多么的高兴,因为那是我第一次收到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这本书是一本作文书《马小跳作文》。这本书里有最受欢迎的淘气包马小跳,又有最有吸引力的前沿作文理念,加上这些就是最酷最炫的《马小跳作文》。这本书里写了:我就是我、好玩的事儿、我爱我家、七彩的大自然……还有许多让人着迷、受益匪浅、百看不厌的文章。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小兔运南瓜》这篇作文时,我看得津津有味,妈妈叫我做事我都没听到,结果被妈妈骂了一顿。

  课外书让我越来越聪明,让我明白了更多的道理。课外书里有丰富的知识,让你着迷,书是知识的海洋,我们应该多看课外书,多学知识。我想要更多的课外书,想要跟写书的作者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小作家。写好多好多的书,让人知道那是我写的书!